论法的精神(成人想要提升学历看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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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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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法的精神,成人想要提升学历看什么书?
答:成年人想提升自己学历可以看的书有很多,根据你自己的需要而定。如下:
1、想提升专业技能(比如考证)可以看看相关专业类书籍。
2、想提升自己的思想高度可以看看哲学、易学和一些思想类书籍,如中国的先秦古典、程朱理学等等;或者西方的论法的精神、社会契约论等等。
3、想借鉴前人经验的话可以看看历史类书籍或人物传记。
4、想陶冶情操就看看小说、诗歌等书籍。
![论法的精神(成人想要提升学历看什么书)](/static/artimg/20231129/656671715110e.jpg)
2. 刑法哲学读后感?
1.简单入门,读《公正》。题主能读《犯罪与刑罚》,我认为可以读高层次的法哲学书。《公正》提到的法哲学理念可以帮你快速感受各大学者的观点,也可以定位到进一步的读物。
2.有兴趣和基本概念后,可读《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洞穴奇案》。
3.2018年陈兴良出的《刑法的启蒙》也适合读。这本书我喜欢的原因是,它是对各大刑法著作的读后感。搭配原著读挺好的。
3. 罗翔推荐的10本书籍?
第一本《理想国》
第二本《忏悔录》
第三本《思想录》
第四本《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第五本《论法的精神》
第六本《旧制度与大革命》
第七本《论自由》
第八本《功利主义》
第九本《历代刑法考》
第十本《如何阅读一本书》
4. 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解读?
1、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一句法谚,源自于十七、十八世纪的西方,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孟德私鸠的论法的精神的中的相关表述与延伸;
2、所谓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
3、具体而言, 这是行政法中的一个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是无权做出有关行政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保护公民权利;
4、法无授权不可为是针对国家公民权利的行使,如今已成为法制国家通行的法律原则;
5、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指政府机关不可以超越法律授权做出行政行为,个人及企业单位没有法律的授权都不可以做;
6、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后一句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5. sod分离原则全称?
不相容岗位分离(Segregation of Duties,通常简称为SOD)原则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的是如何利用内部职能的划分更好的实现内部牵制(Internal Check),即形成一定的权力制约和平衡。
如果我们更广一点探讨的话,内部牵制也是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来源,孟德斯鸠在173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中,系统的论述了分权和牵制思想,40年后,这种思想被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写入了美国宪法。
6. 为什么说卢梭是现代历史观念的发明者?
作为革命民主主义阵营中小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卢梭针对十八世纪法国旧制度之下贵族社会的虚伪与腐朽,进行了尖锐而深刻的攻击。首先该说明的一点便是《论科学与艺术》一篇论文的题目,读者一般会理解为卢梭对于“科学与艺术”是持推崇态度,因此,非常需要申明的是,卢梭对“科学与艺术”所立足的论述角度是质疑的。卢梭所探讨的问题便是,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有助于敦风化俗呢,还是伤风败俗。在该论文中,卢梭批判的是给贵族资产阶级以腐败和道德沦丧赋予充分理由的所谓的科学与艺术,他断言科学与艺术是与人民相矛盾的,他揭示富于人民性的真挚感情,用于反抗贵族文明的虚伪造作,这种返璞归真的要求反映了第三等级中的平民阶层对空虚腐化的贵族文化的抗议。因此,由这篇论文所开始提出的返于自然的思想奠定了今后卢梭一生所致力于追求的自然主义教育的基石。 一、自然教育思想的含义
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理论是卢梭教育理论的主体。卢梭认为自然应顺从于大自然的法则,发展人的天性,他将教育的来源界定为三个方面:“这种教育,我们或是受制于自然,或是受制于人,或是受制于物。”卢梭认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三种教师培养起来的。一个学生,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教师的不同的教育互相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不同的教育是一致的,都趋向同样的目的,他就会自己达到他的目标,而且生活得很有意义。这样的学生,才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的。”由于自然的教育人力不能控制,所以无法使自然的教育向事物的和人为的教育靠拢,只能是后两者向自然的教育趋于一致,才能实现三种教育的良好结合。因此,教育“归于自然”、即以自然的教育为基准,才是良好有效的教育。
二、《论科学与艺术》是卢梭自然教育思想的雏形
(一)人性观
论文中提到:“在艺术还没有塑成我们的风格,没有教会我们的感情使用一种造作的语言之前,我们的风尚是粗犷的,然而却是自然的;从举止的不同,一眼就可以看出性格的不同。那时候,人性根本上虽然不见得更好,然而人们却很容易相互深入了解,因此可以找到他们自己的安全,而这种我们今天已不再能感到其价值的好处,就使得他们能很好地避免种种罪恶。"卢梭的早期思想其实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系统性,他认为人性虽是自然的,但人的追求却是在世俗的邪恶与虚伪下具有一致性,即都是在礼节的强迫和命令下慢慢远离道德,而这里所提到的“礼节”便是科学与艺术在社会中形成的一种无形的罪恶形态。卢梭抨击的是随着科学与艺术臻于完美的同时所带来的腐化现象对人性的抹灭。这一观点也开发并完善在卢梭的自然教育理念中。
在卢梭之后的著作《爱弥儿》中说到:“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此观点就延续了卢梭在《科学与艺术》中的理念,卢梭把先天存在的自然感情分为两种,即自爱心和怜悯心,证明人性善的观点,倡导人要顺从天性,充分开发自身性善的潜能。而将天性观念注入其教育思想中便是要求儿童“归于自然”,扬善弃恶,能够跳出世俗的框架,也就是说教育要“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人要成为“天性所造成的人,而不是人所造成的人”。
(二)价值观
暂且把卢梭眼中人们对于生活态度的选择称之为价值的选择,卢梭在《科学与艺术》一文中也显示出了自己对于价值观所持的立场。卢梭认为:在科技日益发达,生活日益舒适的同时,人们的价值高度并不与生活水平成正比,相反的,建筑的繁华,生活方式的丰富以及日常趣味的多样带来的是无止境的奢侈之风和人性的堕落,真正的勇敢开始消弱,尚武的德行也随之消失,而这些,都归咎于科学与艺术的昌盛。需要申明的是,卢梭并非是否定科学与艺术本身,而是针对于其所带来的一系列引发人类罪恶根源的浮夸表象。当然,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便是和这一观点一脉相承的。
卢梭重视事物对人的教育启发作用。他认为如果事物与自然的人性相冲突的话,其引起的教育就是恶性的,正如《论科学与艺术》中所抨击的充斥着轻佻格调的猥琐事物,必定导致人类价值风尚的解体,以至于引发趣味的腐化。因此,只有当来自自然、人和事物的教育达到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良好的教育。
(三)道德观
卢梭在《论科学与艺术》一文中也把道德和科学联系了起来:“如果说科学的教养对于战斗品质是有害的,那么它对于道德品质就更加有害了。从我们最初的岁月起,就有一种毫无意义的教育在虚饰着我们的精神,腐蚀着我们的判断。”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卢梭怀疑的甚至是所有来自世俗的教育:“我看到在各个方面人们都不惜巨大的代价设立无数的机构来教导青年以种种事物,但只有他们的责任心却被遗漏了。”在这里,即使是高尚、正直、节制、人道、勇敢这些名词,只要是灌上社会中的浮夸表象,通通都是有悖于道德的,它们只不过是在种种恶劣行为下伪装出的模范罢了。卢梭是热爱道德的,他渴望的是一种真正归于自然的真实的道德观,而并非是在贪婪和邪念下扭曲的道德。
在卢梭看来,道德教育不仅具有内在的目的,还有其自身的任务,这种任务有三个方面,即激发善良感情、养成善良判断和培养善良意志。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人,既不是一个原始社会下的无文化的野蛮人,也不是要脱离社会现实到森林中去生活的人。卢梭反对旧教育的灌输法和训诫罚,他认为要通过道德习惯、道德情感和道德认识的途径,重行为实践而不尚空谈,重示范引导而不尚训斥,使学生在自然而然中养成道德行为,巩固道德教育成果。卢梭的教育方法具有鲜明的特性,最突出的就是顺应自然和行为实践。卢梭的道德教育可谓是理想化的,他是建立在“自然状态”的假象之上,按他的设想,自然状态是一种和平的、人人平等的、自由的状态,这种状态不是对现实的描述,而是对超验的本体世界的一种形式的思考,是作为理性存在物的人的不可避免的。但我们不能否认卢梭在其自然教育思想中针对于道德这一理念对后世教育的影响力。
7. 比较经典易读的法理学书籍有何推荐?
很荣幸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法理学是关于法学理论学科,在大学法律专业是16门核心课程之首,可谓是法学学科之父!它通过研究各种法律现象来探究法的内在规律,研究法的一般原理最高原理,讨论法律实践中根本性共同性的问题。法理学属于从欧美引入中国的“舶来品”,比较经典易读的书我个人推荐的是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这本书在英美法学院当教材用,中译版不错,挺通俗;其次我推荐的是高校法理学教材,比如孙国华老先生主编出《法理学》等;
记得我的法理学课(1982年)任教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王启富先生,山东人,风趣幽默,为了让我们学好法理学,他当年推荐的参考读物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我当时特别惊讶这位法国孟先生居然在18世纪40年代就在国家政体上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还提出什么尊重私人财产权,发展工商业减免税赋之类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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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法的精神,成人想要提升学历看什么书?
答:成年人想提升自己学历可以看的书有很多,根据你自己的需要而定。如下:
1、想提升专业技能(比如考证)可以看看相关专业类书籍。
2、想提升自己的思想高度可以看看哲学、易学和一些思想类书籍,如中国的先秦古典、程朱理学等等;或者西方的论法的精神、社会契约论等等。
3、想借鉴前人经验的话可以看看历史类书籍或人物传记。
4、想陶冶情操就看看小说、诗歌等书籍。
2. 刑法哲学读后感?
1.简单入门,读《公正》。题主能读《犯罪与刑罚》,我认为可以读高层次的法哲学书。《公正》提到的法哲学理念可以帮你快速感受各大学者的观点,也可以定位到进一步的读物。
2.有兴趣和基本概念后,可读《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洞穴奇案》。
3.2018年陈兴良出的《刑法的启蒙》也适合读。这本书我喜欢的原因是,它是对各大刑法著作的读后感。搭配原著读挺好的。
3. 罗翔推荐的10本书籍?
第一本《理想国》
第二本《忏悔录》
第三本《思想录》
第四本《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第五本《论法的精神》
第六本《旧制度与大革命》
第七本《论自由》
第八本《功利主义》
第九本《历代刑法考》
第十本《如何阅读一本书》
4. 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解读?
1、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一句法谚,源自于十七、十八世纪的西方,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孟德私鸠的论法的精神的中的相关表述与延伸;
2、所谓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
3、具体而言, 这是行政法中的一个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是无权做出有关行政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保护公民权利;
4、法无授权不可为是针对国家公民权利的行使,如今已成为法制国家通行的法律原则;
5、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指政府机关不可以超越法律授权做出行政行为,个人及企业单位没有法律的授权都不可以做;
6、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后一句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5. sod分离原则全称?
不相容岗位分离(Segregation of Duties,通常简称为SOD)原则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的是如何利用内部职能的划分更好的实现内部牵制(Internal Check),即形成一定的权力制约和平衡。
如果我们更广一点探讨的话,内部牵制也是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来源,孟德斯鸠在173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中,系统的论述了分权和牵制思想,40年后,这种思想被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写入了美国宪法。
6. 为什么说卢梭是现代历史观念的发明者?
作为革命民主主义阵营中小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卢梭针对十八世纪法国旧制度之下贵族社会的虚伪与腐朽,进行了尖锐而深刻的攻击。首先该说明的一点便是《论科学与艺术》一篇论文的题目,读者一般会理解为卢梭对于“科学与艺术”是持推崇态度,因此,非常需要申明的是,卢梭对“科学与艺术”所立足的论述角度是质疑的。卢梭所探讨的问题便是,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有助于敦风化俗呢,还是伤风败俗。在该论文中,卢梭批判的是给贵族资产阶级以腐败和道德沦丧赋予充分理由的所谓的科学与艺术,他断言科学与艺术是与人民相矛盾的,他揭示富于人民性的真挚感情,用于反抗贵族文明的虚伪造作,这种返璞归真的要求反映了第三等级中的平民阶层对空虚腐化的贵族文化的抗议。因此,由这篇论文所开始提出的返于自然的思想奠定了今后卢梭一生所致力于追求的自然主义教育的基石。一、自然教育思想的含义
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理论是卢梭教育理论的主体。卢梭认为自然应顺从于大自然的法则,发展人的天性,他将教育的来源界定为三个方面:“这种教育,我们或是受制于自然,或是受制于人,或是受制于物。”卢梭认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三种教师培养起来的。一个学生,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教师的不同的教育互相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不同的教育是一致的,都趋向同样的目的,他就会自己达到他的目标,而且生活得很有意义。这样的学生,才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的。”由于自然的教育人力不能控制,所以无法使自然的教育向事物的和人为的教育靠拢,只能是后两者向自然的教育趋于一致,才能实现三种教育的良好结合。因此,教育“归于自然”、即以自然的教育为基准,才是良好有效的教育。
二、《论科学与艺术》是卢梭自然教育思想的雏形
(一)人性观
论文中提到:“在艺术还没有塑成我们的风格,没有教会我们的感情使用一种造作的语言之前,我们的风尚是粗犷的,然而却是自然的;从举止的不同,一眼就可以看出性格的不同。那时候,人性根本上虽然不见得更好,然而人们却很容易相互深入了解,因此可以找到他们自己的安全,而这种我们今天已不再能感到其价值的好处,就使得他们能很好地避免种种罪恶。"卢梭的早期思想其实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系统性,他认为人性虽是自然的,但人的追求却是在世俗的邪恶与虚伪下具有一致性,即都是在礼节的强迫和命令下慢慢远离道德,而这里所提到的“礼节”便是科学与艺术在社会中形成的一种无形的罪恶形态。卢梭抨击的是随着科学与艺术臻于完美的同时所带来的腐化现象对人性的抹灭。这一观点也开发并完善在卢梭的自然教育理念中。
在卢梭之后的著作《爱弥儿》中说到:“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此观点就延续了卢梭在《科学与艺术》中的理念,卢梭把先天存在的自然感情分为两种,即自爱心和怜悯心,证明人性善的观点,倡导人要顺从天性,充分开发自身性善的潜能。而将天性观念注入其教育思想中便是要求儿童“归于自然”,扬善弃恶,能够跳出世俗的框架,也就是说教育要“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人要成为“天性所造成的人,而不是人所造成的人”。
(二)价值观
暂且把卢梭眼中人们对于生活态度的选择称之为价值的选择,卢梭在《科学与艺术》一文中也显示出了自己对于价值观所持的立场。卢梭认为:在科技日益发达,生活日益舒适的同时,人们的价值高度并不与生活水平成正比,相反的,建筑的繁华,生活方式的丰富以及日常趣味的多样带来的是无止境的奢侈之风和人性的堕落,真正的勇敢开始消弱,尚武的德行也随之消失,而这些,都归咎于科学与艺术的昌盛。需要申明的是,卢梭并非是否定科学与艺术本身,而是针对于其所带来的一系列引发人类罪恶根源的浮夸表象。当然,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便是和这一观点一脉相承的。
卢梭重视事物对人的教育启发作用。他认为如果事物与自然的人性相冲突的话,其引起的教育就是恶性的,正如《论科学与艺术》中所抨击的充斥着轻佻格调的猥琐事物,必定导致人类价值风尚的解体,以至于引发趣味的腐化。因此,只有当来自自然、人和事物的教育达到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良好的教育。
(三)道德观
卢梭在《论科学与艺术》一文中也把道德和科学联系了起来:“如果说科学的教养对于战斗品质是有害的,那么它对于道德品质就更加有害了。从我们最初的岁月起,就有一种毫无意义的教育在虚饰着我们的精神,腐蚀着我们的判断。”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卢梭怀疑的甚至是所有来自世俗的教育:“我看到在各个方面人们都不惜巨大的代价设立无数的机构来教导青年以种种事物,但只有他们的责任心却被遗漏了。”在这里,即使是高尚、正直、节制、人道、勇敢这些名词,只要是灌上社会中的浮夸表象,通通都是有悖于道德的,它们只不过是在种种恶劣行为下伪装出的模范罢了。卢梭是热爱道德的,他渴望的是一种真正归于自然的真实的道德观,而并非是在贪婪和邪念下扭曲的道德。
在卢梭看来,道德教育不仅具有内在的目的,还有其自身的任务,这种任务有三个方面,即激发善良感情、养成善良判断和培养善良意志。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人,既不是一个原始社会下的无文化的野蛮人,也不是要脱离社会现实到森林中去生活的人。卢梭反对旧教育的灌输法和训诫罚,他认为要通过道德习惯、道德情感和道德认识的途径,重行为实践而不尚空谈,重示范引导而不尚训斥,使学生在自然而然中养成道德行为,巩固道德教育成果。卢梭的教育方法具有鲜明的特性,最突出的就是顺应自然和行为实践。卢梭的道德教育可谓是理想化的,他是建立在“自然状态”的假象之上,按他的设想,自然状态是一种和平的、人人平等的、自由的状态,这种状态不是对现实的描述,而是对超验的本体世界的一种形式的思考,是作为理性存在物的人的不可避免的。但我们不能否认卢梭在其自然教育思想中针对于道德这一理念对后世教育的影响力。
7. 比较经典易读的法理学书籍有何推荐?
很荣幸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法理学是关于法学理论学科,在大学法律专业是16门核心课程之首,可谓是法学学科之父!它通过研究各种法律现象来探究法的内在规律,研究法的一般原理最高原理,讨论法律实践中根本性共同性的问题。法理学属于从欧美引入中国的“舶来品”,比较经典易读的书我个人推荐的是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这本书在英美法学院当教材用,中译版不错,挺通俗;其次我推荐的是高校法理学教材,比如孙国华老先生主编出《法理学》等;
记得我的法理学课(1982年)任教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王启富先生,山东人,风趣幽默,为了让我们学好法理学,他当年推荐的参考读物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我当时特别惊讶这位法国孟先生居然在18世纪40年代就在国家政体上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还提出什么尊重私人财产权,发展工商业减免税赋之类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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